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玉山國中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2554B號函 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 貼計畫辦理。 二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 COVID-19疫情到三級警戒,並宣布延長全國疫情三級警戒 至110年6月28日。 三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,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 照顧孩童,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,為減輕家庭經濟負 擔,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,依據上開計畫,該部訂定旨 揭作業須知,說明如下: (一)發放對象: 1、本補貼發放對象,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: (1)截至110年5月31日,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 (2)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。 (3)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 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。 2、前款身心障礙學生,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: (1)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,經各級主管機 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 之學生,並於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。 (2)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,領 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。 (二)補貼金額: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,每人新臺幣1萬元。 (三)領取期程: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 止;第二階段該部將另予公告。 (四)領取方式:由該部透過戶政、健保資料、學籍系統及該 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,檢核資格。符合資格者,其 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: 1、第一階段:透過網路及3家金融機構設置之實體自動化 服務設備(ATM),二種管道領取。 2、第二階段: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,俟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 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,該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 資訊及地點。 (五)餘依旨揭作業須知辦理。
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」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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